编者按
作为我国首部针对全民阅读的行政法规,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,标志着全民阅读从政策引导迈向法治保障的新阶段。法治保障将会为全民阅读塑造怎样的阅读图景?对于读者来说,《条例》承载着哪些时代深意?本报特别邀请作家、出版人、学者、阅读推广人对《条例》进行深度解读,以飨读者。

薛涛 辽宁省作家协会副主席、儿童文学作家
2月1日起施行的《全民阅读促进条例》,令人心潮澎湃。作为一位全身心为孩子写作、重视未成年人阅读的作家,禁不住为这个《条例》大声叫好。
回想起四年前,我带上行李搬进辽东山区的白旗镇,在这里开始驻村工作。我顺利租下两间瓦房,在院里铺石子,在园子种菜,去山坡劈柴,过上山民一样的日子。不过这不是我的本职,我的工作是找到能够发挥专业优势的路径,推动山村的文化振兴。
我花费不少时间跟镇里领导交流,也去学校了解情况。我慢慢有了一些思路,准备推动这里的全民阅读。我的想法得到镇里和学校的支持。可是需要我做的工作还很多,镇里学校的阅读基础有待提高,比如图书室里的图书大多陈旧,图书的内容和形式满足不了师生的阅读需求,另外也没有可供读书的环境。因此要推进这项工作我须从头做起——增加图书的储备。
不久,我在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与臧永清、白冰两位出版人参加一个阅读活动,我说了在山村推动阅读的计划,他们答应支持我。我还给出版领域的其他朋友打电话、写信,得到他们的热烈回应。很快,大批图书相继从各地发出,陆续到达白旗。那些日子,镇里的人们会经常看见一个人推着独轮车去快递站,将一捆一捆的书装在车里。很明显,他不是“老司机”,独轮车在他手里七扭八歪地走着,最后踉踉跄跄拐进学校。
他,也就是我。因为搬运图书,我开始备受全镇的关注。
学校有了几千册书,陆续摆上图书角。课间,孩子们都来这里选书。他们拥挤在书架旁边,他们背靠背坐在墙角下。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捧了一本书,有的独自默读,有的与旁边同学交流。有了书,他们暂时忘记了打闹,都变得文雅起来,还学会了沉思和讨论。我悄悄走进学校,看他们读书的状况。看到那些书大受欢迎,没有被冷落,我的内心也非常暖和。
我骑车经过白旗大桥,见桥下有几个男孩在玩耍。我停下车去“暗访”他们。我若无其事地提问:“听说你们学校进来一批书?”“很多很多,根本读不完!”“喜欢读吗?”“校长说是一个驻村的人送的,一个好人。”“那个叔叔用独轮车送的,独轮车也不错……”我说这点事不算什么,然后在他们的目瞪口呆中飞身上车。我骑上自行车的瞬间,感觉自己要起飞了。
我知道,只搬书还远远不够,还要给他们讲讲书的故事。我给他们做讲座,讲了我小时候训练一只瘸鹅的故事。一只瘸鹅经过艰苦训练飞到天上,一个人通过阅读也可以飞向辽阔的天空。孩子们听到这个故事非常开心,也更爱读书了。谁不想去周游世界呢?论起周游世界,读书肯定是最便宜的方式。
爱读书的孩子还应该受到奖励。于是,我每学期都去给他们颁发奖品,是一盏台灯。有了灯,才能很好地阅读。有了阅读,人生路上也就有了灯。发奖品时,我把灯的寓意讲给他们。他们说,会好好使用这盏灯,更会永远珍惜架子上面的书。有了书,也就有了灯。
学校的阅读搞起来了,我还把这项工作做到了老人院和村卫生所,为那里的老人和村民提供书刊。村医说:“村民来输液时不必盯着手机,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看看多好。”
转眼四年过去,我的乡村振兴阅读项目有了起色,但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。全民阅读事业要发展,要全社会都来重视阅读、推动阅读、参与阅读才行。《条例》明确要“增加农村阅读内容供给,优化农村阅读环境条件,提高农村阅读服务效能,加强农村妇女儿童阅读服务保障,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,丰富农村地区精神生活”。《条例》的实施就像一个助推器,必将在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事业中发挥积极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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